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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管婺媛、陳宥臻朱真楷台北報導】

我駐外處長劉姍姍涉勞資糾紛、苛扣工資遭美方逮捕。朝野立委昨質疑劉每月少給菲傭的六百五十美元下落不明,恐有私吞公帑之嫌。外交部昨天澄清,薪資落差是因外傭簽約時主動致函給劉,表示願從薪水中扣除住宿、醫療保險等費用共七百九十美元,劉還每月給外傭一百四十元食品雜貨費,因此統加起來共五百九十美元,實報實銷,劉絕無私吞情事。

立委林郁方、黃偉哲、蔡煌瑯等人昨於外交委員會上要求外交部說明「消失的六百五十美元」去向。外交部表示,根據內部初步調查,劉與外傭聘僱契約雖載明每月薪資一千兩百四十美元,但外傭簽約同時,主動寫信給劉,表明自願扣除住宿、伙食、醫療保險等費用,共七百九十美元;因此外傭每月可領四百五十美元薪水,再加上劉每月仍給她一百四十美元食品雜貨費,總計實領五百九十美元,帳目與駐堪薩斯辦事處每月報部核銷的金額一致。

不過,對於外交部為何不在第一時間拿出相關書函,外交部長楊進添昨表示,自己也是在上周末才得知有此書函,昨天親自看過此信、謹慎確認後才對外說明。

楊進添說,已將相關證據交由律師處理,由律師判斷哪些有利案情。他重申,美方第一時間粗魯逮捕劉姍姍,不僅有違反雙方簽定特權豁免協定,也缺乏對我方的基本尊重,外交部站在捍衛尊嚴立場,第一時間提出抗議;若劉確有違法情事,外交部絕不護短。

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昨天上午赴外交部抗議,痛批外交部放任外館人員虐待外勞。

台菲友好協會(TCPC)成員汪英達指出,外交部應先宣放棄劉姍姍豁免權,讓美國司法單位深入調查犯行,監察院也應介入調查其中是否有更多侵害人權事實。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祕書長楊宗澧則說,「劉姍姍事件是人權問題,非主權問題」,外交部不該以主權爭議掩蓋侵害人權的事實。

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則表示,對於國家的主權,以及國家駐外人員應有的待遇,外交部門必須強力交涉、斡旋;但同時,駐外人員也必須要遵守當地國家的法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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