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高市楊姓夫妻均梅開二度結為連理,婚後不到一年,楊某受不了妻子8天打了156次電話騷擾,電話的那頭還有妻子與別人做愛的聲音,楊某精神上已達受虐程度,向高雄地方法院訴離獲准。

抓狂夫訴離獲准

訴請離婚的楊某指出,婚後雙方經常發生爭執,妻子幾乎每天打數十通電話騷擾,嚴重影響他的生活及工作;並曾謊稱他住處失火,甚至故意打電話讓他聆聽她與別人發生性行為的聲音。

楊婦則說,兩人均為再婚,婚前已各自有家庭,所以未住在一起共同生活。又說,丈夫婚前對她有恐嚇行為,婚後又持續以言語刺激,她受不了才謊報火災等事,並認為丈夫的過失比他大。

法官指出,楊婦短短8天,凌晨、早上、中午、晚上,撥打高達156次電話予丈夫,已逾越一般人所能忍受程度。楊婦又無法舉證謊報失火等事,是因受其夫刺激所致,加上其夫遭楊婦毆打有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,故判決楊婦敗訴,並需償還8萬元債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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